共青团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初中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—2019学年第一学期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2019年是五四运动70周年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和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要求,围绕省委、市委全会精神和中心工作,充分展示我校团员、少先队员、团、少工作者的精神风貌,经研究,决定于今年五月期间表彰校优秀集体和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初中部在校生
二、奖项设置
优秀团支部、优秀中队、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三、评选名额
详见附件1
四、评选方式
各班团支书或班长(主持)依据所分配的名额和学期综合测评,进行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获奖学生。每项评选宁缺毋滥,如不符合条件可不申报。
五、材料上交时间及方式
请各班团支书于4月29日下午选举结束后将本班最终名单上报德育处。推选成功的同学,请于5月4日之前,登入学校官方网站—初中部—共青团点击2018-2019学年文章中信息填报。或登入阳光初中微信公众号,点击下方评优评先报名。5月4日未填报信息,则自动放弃该荣誉。
六、评选标准
(一)总体标准
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积极向上,健康自信,文明礼貌,富有活力,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道德高尚、事迹突出,在未成年人中有良好的示范作用,以“四会”精神为指导方向。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。
集体荣誉
(二)优秀团支部
1、团支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,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、学习成才活动,团支部在学习、训练、竞赛中团体成绩突出,并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,成绩突出。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,全年至少参与1次以上。
2、本班在综合测评在年段排名前50中人数居多着优先。
3、学期流动红旗获得总数需在年段排名靠前者优先。
4、支部成员团结一致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能遵守团的纪律,按时交纳团费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能发扬民主,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能认真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。
5、团支部工作考核达到上级团组织的标准要求。
6、支部全体团员勤奋学习,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较好,无违纪现象。
(三)优秀中队
1、积极参加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至少全年1次以上。
2、认真出色地完成大队布置的各项任务,效果好。
3、 需获得流动红旗1次以上。
4、课堂纪律好,普遍受到课任教师-致好评的。
5、积极开展中队活动,中队活动水平比较高。
6、辅导员工作积极、能力较强,队干部自主能力较强、在少先队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优先考虑。
(四)先进班集体
1、注重班集体整体建设,有团结协作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,在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,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现象。
2、积极参加学校活动,全年至少参与1次以上。
3、学期流动红旗获得1次以上。
个人荣誉
(五)优秀共青团员
1.本校共青团员;
2.依据班级综合测评,选出排名靠前的团员,且综合测评需在班级30%以内。
3.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体活动。
4、理想信念坚定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思想进步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乐于助人,在所在学生群体中有普遍的认同感;
5、模范执行团的章程,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和责任感。积极参加团内活动,集体荣誉感强,模范作用显著;
6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学习勤奋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
7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和志愿服务活动,并取得一定成效,已成为注册志愿者。
8.积极落实四会精神,以“四会”作为自身的学习标准;
9.曾获得过该项表扬的不再推荐。
(六)优秀共青团干部
1.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所有条件。
2、需在团支部担任职位(团支书、团支部副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团宣传委员、团委办公室主任、团委组织部部长、团委宣传干事、团委干事等等,其他非团系列职位不符合要求)
(七)优秀少先队员
1.本校少先队员(七年级);
2.依据班级综合测评,选出排名靠前的少先队员,且综合测评需在班级30%以内。
3.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体活动。
4.从小立志向、有梦想,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想抱负;
5.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、科学意识,在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日常表现好,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有福之州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;
6.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兴趣爱好广泛,努力锻炼强健体魄,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;
7.热爱少先队组织,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,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,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在所在的少先队组织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;
8.积极落实四会精神,以“四会”作为自身的学习标准;
9.曾获得过该项表扬的不再推荐。
(八)三好学生
1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政治进取心强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、热爱集体、热爱学校、热爱劳动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遵纪守法、遵守社会公德,模范遵守《中学生行为准则》,当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;
2.依据班级综合测评,选出排名靠前的少先队员,且综合测评需在班级30%以内,当学期无不及格科目;
3.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体活动。
4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学习成绩优良;
5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,身心健康,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;
6、积极落实四会精神,以“四会”作为自身的学习标准;
7、无恶意欠费及其他不诚信行为。
8、曾获得过该项表扬的不再推荐。
(九)优秀学生干部
1、符合评选“三好学生”的条件。
2、需在班级担任班干部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。此项通报表扬工作重要,各单位要深入发动基层团组织、少先队组织=团员、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活动,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接受教育、得到锻炼。
2.公正公平,严格把关。各校要高度重视通报表扬活动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态度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层层筛选,好中选优,并对推荐人员和集体进行公示,再报送至团委。
共青团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委员会
2019年4月22日